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平台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的通知》,请大家仔细阅读附件的申报指南,按照指南规定的领域方向进行申报,各类别平台每个二级单位限报一项。
如有意向申报者,请于9月20日前通过二级单位科管将申报意向报科研院(不接受个人身份报备),并于9月26日前在系统提交申报书(逾期不候),我院将视情况组织遴选并择优推荐。
科研院联系人:何健敏
联系电话:62789171
科研院
2023年9月12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平台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的通知为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推动我省科技资源整合共享与高效利用,服务科技创新战略落实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4年度计划建设一批省重点实验室,支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专项科学考察、农业种质资源库、科学数据中心等平台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由符合申报条件、具备完成能力的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经过推荐、形审、评审等程序择优产生立项项目。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要求,项目领域应属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
(二)申报单位主要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科技创新主体,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及其它机构。
(三)项目研究内容应包含指南每项建设内容中的全部或其中重要部分;提交的项目资料须真实可信,不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充分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形式审查:
1.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4.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五)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原则上应按申报指南指定数额申报。
三、有关事项
(一)申报项目以质量优先为基本原则。各专题所受理项目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可整体不予立项。
(二)采用项目库管理方式。符合项目组织要求的申报项目纳入项目库,按年度财政科技预算分批出库支持,当年未能出库的项目,可在下一年预算安排予以支持。
(三)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9:00~10月13日17:0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17:00。
四、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广东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电话:020-83163930,邮编:510033)
省科技厅实验室处(专项业务咨询):彭丹,020-83163830
省科技厅资管处(综合性业务咨询):钟士岗,020-83163876、王磊,020-83163834
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项目管理咨询):陈树敏,020-83163451;苏国彬,020-83163476
业务受理(系统技术支持):020-83163338
附件:2024年度广东省平台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省科技厅
2023年9月7日
附件【2024年度广东省平台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申报指南.pdf】已下载次上一条:关于发布2023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人才交流专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下半年省基础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